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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注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河南伟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4 08:37:51

非常多公司在郑州商标注册的时候,都会遇到选择类别的情况。当你想注册一个商标的时候,合理选择商标类别,可以有效的保护商标的的使用权。企业要想快速发展,应该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对于商标类别,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它的一些选择技巧,帮助企业快速找到适合的类别。商标分类注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我们所说的选择十个小项注册。是指在某一类别下针对十个类似群组,选择其中的一个小项进行注册。

2、每个类似群组只要你注册一个小项,即可进行全面保护。多出一个小项将会加收费用。

3、商标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需要交申请费用。

4、只能在你申请的小项商品上打R,可以在类似群组的其他小项上使用,但不能打R。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需要打R,需要重新再申请。

5、申请人将同一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上是可以的,只要你分别申请多个大类即可。当然不同大类更需要重新申请。

6、注册商标改变了标志的,需要重新注册申请。

7、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注意,这个不需要重新申请,只需变更即可。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该如何去选择商标注册类别?1、查询《类似商标和服务分类表》,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归类都是按照这个表来的。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2、最新商标分类包括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3、找到大类后,再查看类似群组,在类似群组下面的小项中选择商品。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举例说明:服装商标类别选择:根据商标分类查询表可知服装是属于第25类。这是一个类似群组,选小项时,选择其下面的某一项,如:衬衫,250042;选择这一项注册即可对整个2501群组进行保护,因为你注册成功后,别人同样的名字不能再在这个群组其他小项中注册。

专利申请的特点有哪些?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排他性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外观设计,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

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申请人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凉茶”“钟南山壮功酒”等疫情相关名称申请郑州商标注册,而且凡是和疫情相关的热词,几乎无一幸免。引发各界关注。对此,监管部门已有所行动。2月7日,商标审查部门下发《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截至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综合运用商标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多个条款,依法驳回328件不良商标申请,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3月24日,市对立案的疫情期间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案有了处理结果,对申请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元罚款。同时,已将该案中涉及的商标代理机构违法线索移送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据悉,这是首例运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针对商标申请人开出的罚单。疫情防控期间,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市场监管局秉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业自律,督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注册违法行为,依法从快立案、从严处理,实现打击极少数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近日,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的线索,对辖区1家公司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发现该公司商标申请行为,确已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下一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商标违规代理申请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跟进,并将以此类案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一件申请有下列不符合单一性情况的,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包括分案处理),使其符合单一性要求。

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

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将该权利要求书限制至其中一项发明(一般情况是权利要求1所对应的发明)或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对于其余的发明,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增加到原权利要求书中,或者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修改权利要求,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替换原独立权利要求,而该发明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缺乏单一性。在此情况下,审查员一般应当要求申请人将后增加或替换的发明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3、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某一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是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导致与其并列的其余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甚至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失去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即缺乏单一性,因此需要修改,对于因修改而删除的主题,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例如,一件包括产品、制造方法及用途的申请,经检索和审查发现,产品是已知的,其余的该产品制造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与该产品用途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显然不可能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们需要修改。

上述情况的分案,可以是申请人主动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请人按照审查员要求而分案。应当指出,由于提出分案申请是申请人自愿的行为,所以审查员只需要求申请人将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两项以上发明改为一项发明,或者改为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至于修改后对其余的发明是否提出分案申请,完全由申请人自己决定。

另外,针对一件申请,可以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请,针对一件分案申请还可以以原申请为依据再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请。针对一件分案申请再提出分案申请的,若其递交日不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3)的规定,则不能被允许,除非审查员指出了单一性的缺陷。

分案申请应当满足的要求

1、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即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之前,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

在提交分案申请时,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2、分案申请的内容

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否则,应当以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或者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理由驳回该分案申请。

3、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它们的说明书可以允许有不同的情况。例如,分案前原申请有A、B两项发明;分案之后,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A,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保留A;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B,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是B。

有关分案申请的申请人、递交时间和分案申请的类别的要求,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的规定。

分案的审查

在一件申请需要分案的情况下,对分案的审查包括对分案申请的审查以及对分案以后的原申请的审查,应当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进行。

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否则,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不修改或者进一步修改的内容超出原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则审查员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分案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或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理由驳回该分案申请。

2、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一件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也就是说,在该期限内将原申请改为一项发明或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几项发明。同时应当提醒申请人注意: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无充分理由不将原申请改为具有单一性的申请的,审查员可以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理由驳回该申请。同样,对于原申请的分案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也应当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3、除了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进行审查之外,其他的审查与对一般申请的审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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