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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本流程

作者:河南伟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2 08:22:59

郑州商标注册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注册流程主要是在商标局审核完成的,大致分为如下几步:

1、商标局收到您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之后会下发一个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证明你的商标申请已经被受理了。

2、形式审查也就是说商标局要对您的费用是否缴纳,商标是否有违反商标法等相关规定做一个初审。

3、实质审查就是对该商标的一个终极审判,如果不能被注册就被驳回了,如果通过,那就OK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4、第四步是公告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提出,商标局会给您下发一个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这时候您要委托向我司做异议答辩,这样就可以完成注册了。

5、最后一步就是等着商标局寄发商标注册证书了。

最后我们要知道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

1、自己到商标局自己去注册;

2、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来完成。

公司改名需要有哪些步骤和流程?最近注册公司了解到,有很多朋友对于这个问题知之甚少,本章注册公司就来帮助朋友们解决难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朋友们。

一、名称变更核准资料公司变更名称也是需要预先核名的,可以到网上核名也可以到办事大厅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的公司名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跟公司注册登记的时候一样,在核名的时候最好多准备几个,有备无患,这样通过率能高一点。

二、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领取或者下载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然后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和申请表一起提交到工商管理部门,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的话,还需要提交指定代表人和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材料,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一般情况下工商局受理之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领新照。

三、重新申请刻章因为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公章就不能再用了,需要重新刻印新的公章。带上旧的公司公章和公章、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刻章申请书(盖公章)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申请刻章备案。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到今年就要彻底的实行多证合一的制度了,组织机构代码证要包含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里面,所以这里不多做介绍了。

五、国地税变更公司名称发生的变化,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也需要进行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地税的税务变更申请表(盖公章)、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到国地税去做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在他人看来,注册商标是如此的简单,在领取商标不就是去拿一下而已嘛;但是领取商标看似简单,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下面具体了解领取商标注意事项吧!

一、请求人为法人或许其他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收取郑州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请求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许加盖请求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布告期;

2、请求人单入处具的介绍信;

3、收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请求人称号已改变的,须提交挂号机关出具的称号改变证明;

5、商标已处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请求人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布告期;

2、请求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托付别人代为收取的,须提交请求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托付书以及收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商标已处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商标专用权是知识产权的构成内容之一。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海关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商标专用权是知识产权的构成内容之一。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海关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在海关查验现场,由于执法关员可以直接面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地核查,因此也成为发现侵犯商标专用权问题的重要工作环节。海关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措施有:

(1)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将其郑州商标注册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备案不是强制性的,是否备案由权利人自行决定。备案与否也不影响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权利人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只需要向嫌疑货物进出境的海关提出申请,可以不必事先办理知识产权的商标注册保护备案。

(2)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货物可能进出口的线索时,需要向进出口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同时还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规定,并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通知权利人。海关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3)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权利人。商标注册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依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

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并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不能认定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此类由海关启动的保护措施,对于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并且经调查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4)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并附送相关证据。海关认为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査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海关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后,应当将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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